发布时间:2023-10-31 | 来源:宜春高安生态环境局 | 阅读次数:359
为适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需要,转变监管理念,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差异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在日常监管中的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2023年第三季度,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从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卫生与物资生产行业企业、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重点工程项目企业、重点领域企业等5类企业中筛选出22家企业纳入该季度的正面清单。
2023年第三季度的22家正面清单企业已于9月25日在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所公示的企业名单包含江西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安分公司、高安市大唐实业有限公司、高安市新谌家酱菜厂等22家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
针对正面清单中的22家企业,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其一,原则上做到无事不扰,非必要不主动进行现场检查,积极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和巡查;其二,逐步推行信用评级、财税、金融等方面的联合激励,优先列入生态环境部门评奖评优活动和服务绿色通道。同时,高安生态环境局将探索对清单内企业依法监管履职无责制度,但对因管理不善导致超标排放且未主动报告,或存在恶意偷排、逃避监管、迟报瞒报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将坚决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及时移出正面清单,列为“双随机、一公开”特殊监管对象,并向社会公开。